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促进学生个性发展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办人民满意的教育,做到既有利于学生的发展,又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学生管理规定》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专业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申请范围
我院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2025级、2024级符合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》相关规定的学生,均可以申请转专业。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除外。
二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为更好的开展转专业工作,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。
组 长:陈迎春 朱北堂
副组长:戚麟麟 姚婷婷 田菲菲 巴亚伟
成 员:丁秀华 辛慧杰 李金阳 支佳艺 郭雅丽 刘如月 邓少雯 豆改弟 李艺婷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2025年学生转专业的组织、协调、实施、监督工作。
三、申请条件
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须符合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》规定条件。
(一)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申请转专业:
1.专业兴趣与专长:学生确有专业兴趣和专长,且条件允许,经考核查证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。 2.身体原因: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,由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检查证明。
3.特殊困难:经学校认定,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。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: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,学校需予以优先考虑的。经学生本人申请、转入学院和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。
5.其他情况: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或学生培养实际情况,认为确需调整学生专业的。
(二)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转专业:
1.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未取得学籍的学生。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学生。
3.跨学历层次的学生。
4.跨录取批次的学生。
5.通过普通“专升本”考试升入本科或对口招生入学的学生。
6.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调整到普通类专业。
7.凡进入第三学年(含)以上的、已有转专业经历的、从其他学校转入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的学生。
8.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学生。
9.其他有失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情况。
四、基本要求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志愿。
(二)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需慎重考虑,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,不得更改,学院不受理学生转专业的二次申请。
(三)无特殊情况,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,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五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公布计划(2025年12月31日前)
学院根据教学资源配置、专业发展规划及学生需求,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转入学生考核办法,同时报学生处备案。学院同步开通咨询渠道,解答学生疑问。
(二)学生申请(2026年1月4日—1月7日)
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。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认真填报、仔细核对,确认无误后再提交。由于个人填写错误或未提交,引起报名失败或审核不通过等情况,后果自负。
(三)资格审核(2026年1月8日—1月12日)
1.转出学院初审: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、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,重点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、限制情形及年级要求。初审通过后,将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学生处。
2.学生处复审:学生处对转出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,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学生名单。
(四)考核与遴选(2026年1月14日—1月16日)
学生处联合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,考核方式可为“面试”“笔试”或二者结合进行。
(五)复核与公示(2026年1月19日—1月23日)
学生处(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)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,确定拟转专业录取名单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,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。
(六)学籍异动(2026年3月3日前)
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学生处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统一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,更新学籍信息,并将学籍异动结果同步告知转出学院、转入学院、教务处及财务处。
(七)报到与注册(2026年3月4日前)
转专业学生持学生处出具的《转专业通知单》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,办理课程选改修、教材领取、宿舍搬迁等手续。转入学院指定专人对接学生,指导制定学习计划;教务处协助做好学分认定与课程转换工作;财务处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调整学费收缴项目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及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要求,规范组织转专业工作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2.对在转专业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的,一经查实,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3.学生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,遵守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,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。
七、计划转出与接收人数
根据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》、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文件要求,我院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安排如下:
序号 |
专业 |
层次 |
转出人数 |
拟接收人数 |
1 |
学前教育(师范) |
本科 |
不限 |
29 |
八、其他事宜
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事宜将参照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学生管理规定》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(修订)》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。
九、咨询与反馈渠道
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,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学院对于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给以公示,广大师生如有异议,请进行咨询投诉,公示结束一律不再受理。
咨询、监督与投诉:0394-8306686
附件: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
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
2025年12月22日